当前位置:首页 > 职场 > 职场规划 > 职场妈妈心声:我的工作我的娃!

职场妈妈心声:我的工作我的娃!

时间:2013-01-18 03:31:00

人气:8602

编辑:管理员

标签:

  相信很多女性在职场上遭受过歧视,有的单位因为想充分利用劳动力为了躲避女性员工要休产假、哺乳假等原因在招聘时会打出本岗位只招男性一类的要求;还有的公司在面试的时候会问女性应聘者是否考虑在近几年内结婚生子等等。职场女性关于休产假是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剥削和歧视,女性职场人需了解女性在职场上的合法权益,今天漂亮女人小编通过职场准妈妈的一些疑问来解决大家的疑问。
 职场妈妈心声:我的工作我的娃!

  想要休产假的时间怎么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请假产前检查扣钱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中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职工工资。

   职场妈妈心声:我的工作我的娃!

    怀孕期间工作应该怎么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上班期间哺乳有假期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职场妈妈心声:我的工作我的娃!

  不少妈妈产后发现,回到熟悉的工作岗位居然找不到以前游刃有余的感觉了:不能适应紧张的工作节奏,与同事沟通起来也有困难,同事们挂在嘴边的新名词自己一无所知,新来的同事都不认识,工作之余别人有说有笑,自己却被晾在一边,反而成了不知所措的职场新人。

  宽容对待岗位变化。妈妈们可以换一种角度来思考问题,比如长时间不工作后,自己原有的工作方式是否需要重新调整?企业是否正在进行新的任务,需要自己逐渐来熟悉?放下架子,把自己当作新人,更有利于观察学习、尽快适应新环境。

       其次: 懂得“求助”。请丈夫或者其他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帮助自己,比如请小时工或者保姆照料孩子、做家务等等,通过分担角色,减轻自己的压力。

       再次: 多和同事沟通。沟通一来可帮助自己了解单位变化并且尽早融入工作团体,二来能提供情感支持。所以,留一点空间给自己和朋友,暂时摆脱母亲的角色,重新体会自由的感觉。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果对您有帮助,留下您的阅读感言吧!
相关阅读
本类导航
本类排行
相关标签
本类推荐
栏目热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Sitemap |

生活吧女性网Copyright@ 2020-2030 备案号:皖ICP备09002404号-8

网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 如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 请联系我们!